关于领取新的《授权书》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近日,由于学校法人代表变更及处级领导干部换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变动,依照《兰州交通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学校法人代表需对校属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及签订合同的权利重新予以授权。请下列单位即日起指派专人将2017年10月颁发的《授权书》交至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科(7号实验楼209办公室),同时领取新的《授权书》。
被授权职能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审计处、财务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规划处、对外联络合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处、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武海霞
联系电话:4955676
发展规划处
2018年9月4日